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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> 出門游玩,你是找旅行社還是上APP來下單?

原標題:旅行團兩次轉包老人旅途中猝死旅行社被訴  ▲昨天,范先生出庭作證。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攝  認為父親報團旅游后被兩度轉包,旅途發病未得到及時救治導致死亡,趙先生及其母親將北京和平天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和平國旅)及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(以下簡稱陽光保險公司)告到海淀法院,索賠100萬余元。昨天,海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。  □庭審  原告:父親昏迷后找不到導游  昨天13時50分,在海淀法院復興路法庭,審判長王堯峰開庭審理該案。  趙先生訴稱,今年8月3日,61歲的趙某與和平國旅簽訂旅游合同,以3380元的價格進行8日7夜的雙臥游。約定行程為從北京站出發,搭乘火車到海拉爾呼倫貝爾草原。該旅游團一行36人,上有70多歲的老人,下有7歲的兒童。旅游團坐了30多個小時的火車,到達海拉爾后,由當地一自稱導游的地陪人員跟團。趙先生說,該名導游服務態度差,且缺乏導游知識,在大家的強烈要求下,才出示了一張講解員證。旅途中發生了很多事情,令父親趙某非常郁悶、氣憤。8月14日,父親突然發病昏迷,當時卻找不到導游,大巴車上也沒有必備的急救藥品,是同行游客撥打120后,又找車將父親送往醫院途中,父親才被趕來的120急救車接走。父親最終不治身亡。  趙先生說,在父親的旅游合同中,根本就沒有寫明會被兩次轉包,更沒有存在地接社的相關信息。  被告:承認兩次轉團但稱沒錯  和平國旅律師辯稱,和平國旅在旅游服務中沒有過錯,并申請追加旅程天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社(以下簡稱旅程天下)、呼倫貝爾市北緯50度旅行社(以下簡稱北緯50度)兩家旅行社為被告,并另申請追加該案第二被告,即陽光保險公司為第三人。  該律師稱,和平國旅組團后,先是將該團委托給了旅程天下,旅程天下又將該批游客全部交給了北緯50度,“如果要承擔責任,地接社應作為共同的侵權人”。因原告在陽光保險公司投的是意外險,而和平國旅也投保了責任險,故也申請陽光保險公司在賠付意外險之外,應承擔相應責任。  法庭:駁回被告追加被告申請  原告律師當庭反對和平國旅追加兩家地接社為被告,稱《旅游法》明確規定,游客有權選擇和其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作為侵權人,至于和平國旅同兩個地接社之間,則可以自行解決。  就和平國旅提出的追加申請,合議庭休庭5分鐘合議宣布,因原告不同意追加,兩地接社也不是必要被告,故法庭駁回被告的追加申請。法庭認為,陽光保險公司作為被告已參加訴訟,其主體身份將根據案件情況,最終由合議庭決定。  庭上,原告提供了趙某的旅游合同、體檢報告等7組證據,以證明原告死亡前身體健康、旅途中死亡的事實及該旅行社存在的問題。和平國旅對趙某的體檢報告不予認可,“這份報告僅證明趙某在2014年7月8日的體檢狀態,不能證明趙某事發時的身體情況”。  由海拉爾農墾醫院開具的《死亡記錄》顯示,2015年8月14日11時許,趙某在呼和諾爾旅游點突然昏迷,家屬撥打120,并用車將其送醫,途中與120急救車相遇。當時趙先生已無生命體征。  證詞:簽合同時不知道被轉包  昨天下午,3名證人出庭作證,稱此次報團旅游,旅行社收了他們的錢后啥也不管。  今年59歲的范先生稱,從北京上火車后坐了30多個小時才到海拉爾,火車票也不是實名制買的,“按照合同,得有人接站,導游應該舉著旗子拿著喇叭,可我們下車后,東問西問很久才找到大巴車”。  范先生稱,上車后導游沒做自我介紹,沒給大家聯系電話,也不知道景點門票對老人有優惠,“國家政策都不懂,所有景點導游幾乎沒有講解”。8月13日晚,大巴車在滿洲里至少轉了3圈才在距市區很遠的地方找到住處,“不管晚餐,司機把我們拉到一個路邊吃飯,吃完飯自己走了二三十分鐘才回到住處”。8月14日上午,旅游團來到一個景點看草原,“趙某突然說周身不舒服,家屬就找導游,找司機,但沒有找到”。  范先生說,他們簽合同時根本不知道被和平國旅轉給當地旅行社,“不然我們肯定退團了”。  證人范女士在提及趙某病發時的情況稱至今還感到恐懼,“當時一片混亂,家屬大聲哭喊‘司機啊,導游啊,快救命啊’,想讓大巴車送病人上醫院,可是找不到人”。 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。  □說法  旅行社轉團須合同載明  昨晚,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律師、高級合伙人阿致剛稱,未征得游客同意,旅行社不可將游客轉團。若需要地接社等,均須在旅游合同中予以載明,并載明地接社等基本信息,“如果事前沒有取得旅游者同意,事后也沒有取得旅游者追認,那么,其轉團便對游客沒有法律效力,旅行社違約,游客可提出解除旅游合同,追究旅行社違約責任”。  至于旅游大巴車內是否應該配備急救藥品等,阿致剛稱,雖然相關法律和旅游行業標準中沒有直接規定,但《旅游法》第79條第3款要求,旅游經營者組織、接待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殘疾人等旅游者,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,“該規定可視為旅行社應當配備必要藥品,這屬于對老年人等高危人群的安全保障措施之一”。  阿致剛提醒,當旅客發現被旅行社轉團時,也意味著提供旅游服務的主體發生了變化。這屬于“履行合同發生重大變更”,如果游客不同意,便可要求解除合同,同時要求旅行社退費。若約定有違約金,就要求支付;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,就要求旅行社賠償相關經濟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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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http://www.cntour2.com/viewnews/2015/11/20/kGAB3s4JvBH4UFoJvkQT0.shtml